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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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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校人文社科领域首批科研创新团队结题验收及第二批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6-10-24 15: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延边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决定对学校人文社科领域首批科研创新团队进行结题验收及第二批科研团队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及检查内容

    主要以创新团队建设以来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情况,是否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成效。

    二、验收及检查方式

    经社科处组织,由校学术委员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其结果将通知各学院及相关团队负责人。

    三、验收及检查结果

    验收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没有开展实质性的团队建设工作或未能按计划完成团队建设目标任务的团队,将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团队将取消其称号;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继续资助、停止资助或取消创新团队称号的依据。

    四、验收及中期检查程序

    验收程序:

    1、团队负责人组织填写《延边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报告中所有填写的数据内容,时限为20137月至20167月;

    2、《总结报告》中论著、项目、获奖等信息均按其重要性递减顺序填写;各项科研成果需提交成果复印件,并与《总结报告》一并装订成册(白色铜板纸装订成册)。

    中期检查程序:

    1、创新团队负责人组织填写《延边大学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表中所有填写的数据内容,时限为201411月至20166月;

    2、《中期检查表》中论著、项目、获奖等信息均按其重要性递减顺序填写;各项科研成果需提交成果复印件,并与《中期检查表》一并装订成册(白色铜板纸装订成册);

    3、如果团队组成人员发生变化,由团队负责人出具书面说明。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创新团队负责人将《延边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总结报告》(首批团队)、《延边大学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表》(第二批团队)于114日前交至社科处105室;

    2、《总结报告》、《中期检查表》电子版,以科研创新团队名称命名发送至:jtjin@ybu.edu.cn,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峻铁

    联系电话:2732082

 

   延边大学 社科处

   20161024

附件【延边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总结报告.doc已下载
附件【延边大学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表-2016年(人文社会科学).doc已下载
附件【延边大学科研团队创新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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