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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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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延边大学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6-06-07 15:18  

各单位:

为加快我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进程,在凝聚和稳定一批优秀科研人才的同时,有计划地持续培养科研创新人才,提升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确保我校科研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延边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决定启动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选择若干科研创新团队予以重点支持。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创新团队须符合《延边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所列各项基本条件(见附件2)。

2.申请建设的创新团队必须具备开展创新研究的工作基础,应以研究机构、重点学科为依托。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与国内外同行具有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应为8人以上),研究骨干一般由4-6人组成,以中青年学者为主,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5. 申请建设的创新团队应具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具备长期稳定合作的研究基础,并已取得多项合作成果。

 

二、申报领域

 

申报学科包括:理论经济、应用经济、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管理学。

 

三、申报及评审

 

1.创新团队负责人须填写《延边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佐证材料在内不超过80页,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6578019@qq.com

2.请于2016624日前报送上述材料,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社会科学处将组织由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的专家组,采用答辩方式予以评审,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峻铁

  话:2733084

 

 

 

 

延边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667

 

附件【附件2:延边大学科研团队创新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延边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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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3-273-2082    邮编:13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