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7-2019年滚动规划暨2017年项目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吉财教函〔2017〕764号)(附件1)和《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财〔2017〕30号)(附件2)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
重点申报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年度的中地项目(参见附件1)。2018年度省财政厅部门预算项目,从中地项目中遴选申报(参见附件2)。
二、项目申报原则
各有关部门切实根据自身改革发展实际,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项目。
学院和有关行政、教辅部门是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主体。项目的总负责人是部门负责人,财政专项项目是部门“一把手项目”,不接受个人的申报。但是,部门负责人可以委托本部门其他人员担任项目执行负责人,承担具体工作。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专项资金项目不允许跨年度申报;如确需跨年度的,应只申报当年需要完成的内容。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内容完全一样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二)单个项目申报资金申请额度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
(三)项目内容与名称应一致。对名称不一,但内容一样的项目,禁止申报。
(四)每个项目预算要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文字说明。
(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合法,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项目,涉及维修改造类的,需提供专业工程造价公司出具的评审报告。
(七)应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编制和申报(7月19日—7月25日)
1.根据项目申报内容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各归口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学院、科研机构等)协商确定拟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并由归口管理部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人事处、后勤保障处、信息化中心、图书馆、保卫处等)分别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择优排序,报送发展规划处。
2.科研机构的项目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汇总后统一报送发展规划处。
3.学院项目预算制定完成后,对项目进行排序后,报送发展规划处。
(二) 项目审核、评审(7月26日—7月28日)
发展规划处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进行评审,分年度进行排序后汇总,并建立学校专项资金项目库。
(三)学校评审建库(7月29日—7月31日)
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常委会审议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对通过审议的项目报送省财政厅和教育厅。
五、填报材料
中地项目填报材料为:项目申报书(附件3)、项目预算表(附件4)、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项目论证表(附件6),项目预算申请汇总表(附件7),以上所有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gh@ybu.edu.cn。
六、其他
QQ工作申报群为“延大专项资金申报群”,群号:658282056。为提高申报工作效率,申请入群时务必请用“本人实名+所在部门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轶操 2733710
苗存波 2733361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