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部门概况  |  科研机构  |  获奖成果  |  科研团队  |  学术交流  |  社会服务  |  学术委员会  |  主办刊物  |  管理文件  |  期刊目录  |  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发布《吉林省社科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9-12-30 09:26  

 

各有关学院、科研机构:

结合我省社会科学发展的实际和年度资金额度,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财政厅委托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于近日面向全省发布了《吉林省社科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社科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科学决策、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服务。

二、项目类别、选题要求及申报条件

  2020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研究基地项目、马工程专项、思政研究专项、网络文化研究专项、委托研究项目八类。

  1.重点项目。选题要求:要紧密结合十九大以来中央及我省的重大战略部署,聚焦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着重选择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重大前沿问题进行论证申报。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进行自主拟题申报。

  2.一般自选项目。选题要求:要坚持理论创新,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类研究。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进行自主拟题申报。

  3.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选题要求:应着眼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科研、教学工作,在自身的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和学术优势上寻找提炼研究选题。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申报此类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职在读博士研究生可以申报此类项目。不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读博士研究生的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5年3月31日后出生),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4.研究基地项目。研究基地项目是指经批准运行中的吉林省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年度滚动项目。有空余滚动项目名额的研究基地,由研究基地负责人依据基地研究发展计划公开确定选题并公开公正择优确定申报人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申报。评审未通过的立项名额推迟下一年度使用。研究基地项目不得允许基地成员以外人员申报。

  5.马工程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简称“马工程专项”。选题要求:以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为根本任务,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以及围绕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突出理论特色、实践特色,自主选题申报。计划立项10-30项左右。

  6.思政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简称“思政研究专项”。选题要求:紧密结合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在深入实施“青马”工程实践中提炼研究选题,将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实践研究相结合。申报人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为吉林省在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的专职人员。计划立项10-20项左右。

  7.网络文化研究专项。选题要求:要以网络文化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基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网络文化传播与监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网络文化安全、网络文化教育、网络文学和网络语言、优秀传统文化与互联网文化建设、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等几个方向进行选题。申报人自拟选题进行申报。根据中央和省委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要求,为加强网信领域研究,2020年度网络文化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申报条件: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计划立项1-10项左右,一般项目计划立项5-15项左右。

  8.委托研究项目根据研究需要另行安排。

  以上各类项目选题一定要注重研究的政治方向、学术创新、社会效益、实践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具体要求:

  1.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2篇以上(含2篇),并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否则不予结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2.研究报告限定在应用对策类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研究报告需完成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申请结项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小于20%视为合格,方可上报申请结项,否则申请结项不予受理。

  3.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4.基础类研究要求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申报人可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选其一填报。最终成果形式须慎重选择,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违规即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5.马工程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须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及学术期刊发表5篇(含5篇)以上,论文作者署名单位应包含“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须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尤其对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由省委宣传部组织认定。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为1—2年,应用研究期限为1年。

  6.研究期限可根据选题的科研工作量自主选择准确时间填报。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完成时限不得随意改动,无极特殊原因必须按原计划时间完成。

  7.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研究和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立项资助经费补助标准

  1.重点项目每项资助4万元。

  2.一般自选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3.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4.研究基地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5.马工程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6.思政研究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7.网络文化研究专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申报人应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内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上述立项类别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重复多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作废材料处理,申报者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2. 同一申报人的同一选题项目或相近选题项目,不得同时申报获得省级社科基金和其他省级财政资金及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支持,一经发现,取消社科基金立项资格,收回全部经费,计入不良个人科研诚信记录,取消申报人以后三个年度社科基金申报资格。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3. 2020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及《活页》(2019年12月版),详见附件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需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及《活页》一式6份,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本)。申报人不得使用旧《申报书》及《活页》,否则按作废材料处理。

  4.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5.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项目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发现科研不端失信行为,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个人科研诚信记录,申报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6.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评审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采取由省内或省外专家进行初评和复评,确定拟立项人选,经上报审批后正式立项。

联系人:金峻铁

联系电话:0433-2733084

 

附件1: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学科分类

附件2:2020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3:2020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附件3:2020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0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学科分类.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延边大学社会科学处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电话:0433-273-2082    邮编:13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