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的决定》(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有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决定于2025年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批示采纳的社科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教科书、工具书、志书等);论文;研究报告(经正规渠道上报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二、评选名额和奖项设置
本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名额总数为380项。设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类,每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类各等次名额分配按照实际申报数量确定。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者须是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际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每位申报者限申报1项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成果以自然人署名的,应以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参评的成果可以是个人独立成果或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通过原单位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申报。如以个人名义申报,须是成果主要参与者(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等),并须持有经署名单位或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成果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的,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册申报,但不可以重复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不能再整体申报。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新华文摘》发表或全文转载的成果,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
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及省部级单位实质性采纳的研究报告,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
以下成果不能申报参评: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为论文单独申报;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能申报;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原则上不能申报;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涉密成果不能申报;违反学术规范或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成果不能申报;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不能申报。
四、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研究报告类成果除外,以光盘形式申报)。申报者须登录吉林省社科联网站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系统”(https://pj.jlskl.cn/#/login)进行实名注册,参照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
所属申报点:延边大学 (注册时)
首选初评单位:延边州社科联
备选初评单位:自由选择
报送材料:①申报表,纸质材料2份。②申报表活页,纸质材料5份。③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1份,著作2份。④成果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匿名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研究报告复印件匿名1份,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实名评审,不需复印件。⑤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无需匿名。
研究报告类成果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还须刻录光盘。光盘刻录内容:申报表及活页电子版、研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所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里,档案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所有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透漏个人信息等),省评奖办不予受理。
五、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5月22日至6月15日
申报截止之日,系统自动关闭。
2.材料报送时间:6月23日下午3点前
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装袋,申报材料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
六、其他事项
1.评奖通知、评奖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材料可从吉林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jlskl.cn/)下载。
2.申报成果不论获奖与否,成果原件一律不予返还。
3.本奖项不向申报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车居正,联系电话:2732082
材料报送地址:科技楼604
社会科学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