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研究质量,根据《延边大学未按期结题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未按期结题的校级社科基金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社会科学领域)进行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2023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项的校级社科基金项目。
2.2022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项的校级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社会科学领域)项目。
二、结题要求
1.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须达到各类校级科研项目结项要求,或提交相关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全文要求1.5万字以上,并附查重报告(查重率≤20%)。
2.未办理结项或未提交结题研究报告的项目,不再考虑延期,不予认定成果。
3.项目清理时,剩余科研经费予以收回。
三、报送材料
1.研究报告附(查重报告):只提交电子版。
2.结项申请表:提交纸质版1份。
3.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5:00前(提交至科技楼604)。
请涉及的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若有疑问,请及时与社会科学处联系。
联系人:朴丽颖 联系电话:2732082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