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
为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推动高等教育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社会科学项目:分设“重点、优秀青年、一般”三个类别。
2.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博士生专项面向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按照“一般项目”管理。采取“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共同负责制”,项目负责人1应为在校教师,项目负责人2应为在读博士生,项目负责人1应为项目负责人2的博士生导师,2人应在同一所学校,项目组其他成员应均为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项目负责人2需在校期间完成项目结题工作,原则上不建议临近毕业博士研究生申报。
3.其他专项项目:本年度设“揭榜挂帅”专项、思政专项、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专项、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
二、选题方向
本年度“社会科学项目”及“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拟重点支持的申报方向以《202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1)为总指引。各申报负责人要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锚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攻方向,加速传统产业焕新升级谋突破,加快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谋突破,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三、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除外)。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类别中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展有关精神,以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除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第二负责人外)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3.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4.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中期管理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录“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预期成果(考核指标)参照附件4、附件5。
2.“一般项目”由学校初评,实施限额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8月12日-13日拟开展校内评审工作,8月14-20日拟推荐项目校内公示。
3.其他类型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3日,8月14-20日拟推荐项目校内公示。
4.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社科一般项目1万元/项,重点项目3万元/项;科技一般项目2.5万元/项,重点项目5万元/项进行填写。
5.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申报部门联系人邮箱,按申报类别填写(仅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项目):朴丽颖,2732082,piaoliying@yub.edu.cn
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许仙梅,2732080,pyb@ybu.edu.cn
附件:
1.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2.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分类)
3.202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4.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5.成果分类认定表
6.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处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9日